5/11/2009

離開~

一周過去了~ 公司還是亂(副總婚外情事件已經壓制下來)

只是從今我也不用身在那攤渾水裡面

我離職了~

當初跟我們說的~ 早就已經被遺忘

不用找認識的人~ 不以業績為重~ 牛屎~

還不是每天都叫我們約親朋好友~ 還不是逼我們只准賣十六萬八千八以及九萬還有六萬的SET

問題依然存在~ 沒有證明他真的是玉石~ 我怎麼跟朋友說我們三尊佛像十六萬八是划算的?

既然是做好事~ 為什麼我們只能從親朋好友下手?

為什麼要跟別人說助印又可以賺錢?~

為什麼把人的生存價值用金錢來衡量?

孝順只能用錢來孝順?~

有賺錢就是好孩子? 沒賺大錢就是不肖子?

很多東西用錢很好買~ 但是有些東西你想買還不見得有人賣

我只想說~ 如果這件事情是好事~ 為什麼要用直銷的手法來傳達?

佛祖來解惑我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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